长春理工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(报考全日制及非全日制考生执行以下同一分数要求)已确定,现公布如下:
学科门类(专业类别)名称
总分
单科(满分=100分)
单科(满分>100分)
备注
经济学(02)
345
49
74
*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: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,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。
法 学(03)
320
44
66
文 学(05)
355
51
77
理 学(07)
290
41
62
工 学(08)
270
39
59
管理学(12)
345
49
74
应用统计(0252)
345
49
74
法 律(0351)
320
44
66
社会工作(0352)
320
44
66
工 程(0852)
270
39
59
工商管理(1251)
170
42
84
会 计(1253)
195
42
84
艺 术(1351)
340
38
57
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*
248
30
45
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
248
20
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
248
20
注:1、符合少数民族政策及国家相关照顾政策的考生请于3月22日前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相关证明材料,逾期不再受理。
2、首批复试时间拟定为3月下旬。具体安排及流程另行在长春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。
3、“单独考试”的考生复试基本要求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单独确定,另行公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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